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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政|毕业5年内可提公积金付租
时间:2008-09-05 【来源:扬子晚报】
  “让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”是江苏今年住房保障的三大重点之一,新就业人员如何界定?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?记者昨日从省公积金监管办获悉,目前江苏实施意见的初稿已经完成,近期有望出台。

  哪些属于“新就业人员”,据省公积金监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,目前初定的原则是“从毕业的次月起,五年之内”。“我们曾经有一种设想是工作五年之内,但何时开始工作不太好界定。现在年轻人工作流动性也很大,有可能毕业半年、一年后才开始就业,也有可能经常换工作,有的工作还不一定签劳动合同,你很难去判断哪一个才是他首次就业,这就给工作人员的确认带来了不便。但学生的毕业时间是很明确的,而且毕业5年内,工资收入不高,买房、租房的压力都比较大,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可以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。”

  对于“毕业”,该负责人的解释是“所有毕业的学生”,不仅仅是高校学生,既包括本科生、研究生、博士生,也包括各类中专、技校、高中,甚至是初中生。此外,如果夫妻都属于“新就业人员”,双方都缴有公积金的,则两人都可以提取用于支付房租。

  公积金提取的标准一般需要综合缴存额和房租标准进行明确,“比如一个新就业职工,每月单位和他本人缴存的公积金总计为800元,而租金是1000元,那么他可以全部提取来支付房租,而如果月租金是700元,那么他也就只能提700元”。初稿中,对于个人租赁面积、合租面积以及夫妻家庭租房的面积都有所规定,比如夫妻租房的,目前的设想是不能高出90平方米的标准。如果租房的面积超过了,也只能相应提取规定面积内的租金,超标部分不获保障。

 

(编缉:曲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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